无数历史事实上,正确认识和评价一个新事物,不是在它产生的当时,而是在它发展的明天、后天,甚至更长时间。1963年,浙江省诸暨县(今诸暨市)枫桥区创造了以“发动和依靠群众,坚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决。实现捕人少,治安好”为主要内容的“枫桥经验”,得到的肯定。“枫桥经验”是当时我们党的群众工作方法的一种重要创新,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,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,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,发挥了及其重要的作用。2003年和2013年,习就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两次作出重要指示,极大地推动了“枫桥经验”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健康发展,并不断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。在“枫桥经验”产生55年的今天,我们有必要对其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一下回顾与再认识。
善于发动、组织和宣传群众是中国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、改革持续不断的发展的基本经验。1939年,为了巩固统一战线,争取抗战力量,党中央作出了《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》,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个关于群众工作的决定。党的七大强调了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,将“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”概括为党的“三大作风”之一,提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,“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”。但是,历史上党的群众工作也出现过一些失误,式、命令式和当群众“尾巴”等极端化的问题,时有不同程度地存在,伤害了一些群众的感情。对此,我们党始终以巨大政治勇气纠正自身问题,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。“枫桥经验”的产生与发展是党的群众工作与时俱进的一个缩影。
1963年10月,当得知“枫桥经验”后当即予以肯定,要求各地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。这是人在进京“赶考”不久后对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现实国情的冷静思考,是带着胜利之师跨进历史凯旋门后对群众工作作出的重要决策,也是党对群众工作历史经验与教训的深刻总结。“政之所兴在顺民心,政之所废在逆民心”。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,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,要求党必须在经济、政治、文化等方面采取对应的政策。习对“枫桥经验”的两次重要指示,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创新群众工作的方法指明了方向、提供了遵循,体现了中国人对群众工作面临的问题的深刻洞察、彰显了对“人民至上”价值追求的历史担当、表明了对执政本质和规律的科学认识。
弘扬“枫桥经验”中所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,有力地促进群众工作的行稳致远
“枫桥经验”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,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,尽管一些具体做法深深地烙上那个特定时代的痕迹,但其“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”的核心与灵魂始终未变,其中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,对于新时代走好群众路线,创新社会治理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一是“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”的人本精神。 “枫桥经验”产生于“左”倾严重的年代,但当地人们没有打人,没有捕人,更没有杀人,而是通过说服教育的办法,就把“四类分子”改造为社会主义新人。这无疑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保护、对人的尊严的尊重。二是“一切从实际出发”的求实精神。在社教运动初期,枫桥区的部分干部群众也希望采取这种激烈斗争方式,当地党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,既不照搬别人的做法,也不回避当地的矛盾,因地制宜、尊重规律。三是“坚持矛盾不上交”的担当精神。在当时“以阶级斗争为纲”的大气候中,枫桥区保持比较清醒的头脑,困难面前不偷奸耍滑、问题面前不瞒天过海、矛盾面前不自欺欺人,而是坚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、从党性原则出发,顶着压力也要干好应干的事,冒着风险也要担好应担的责。四是“敢于突破条条框框”的创新精神。当年,枫桥区不随大流,勇于突破各种禁区,敢想、敢做、敢当,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。此后的55年里,他们从始至终坚持“枫桥经验”的基本精神,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,不断丰富和拓展“枫桥经验”的时代内涵,其中贯穿的一条主线就是创新。五是“既合又合民意”的善治精神。在具有着强烈政治化色彩的年代里,枫桥区通过开展说理斗争,实现了既不捕人又治安好的目标。这一经验做法具有“上符国家法律精神、下合社情民意”的特征,表现出对和谐秩序的追求,是善治精神的具体体现。
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55年以来,特别是弘扬其中所蕴含的精神实质和实践价值,有力地推进群众工作的时代化、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,促进了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,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战略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环境。各地通过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,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,坚持正确的群众路线,察民情、解民忧、集民智、聚民心,把广大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,巩固和扩大了党在新形势下的群众基础,不断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。
“枫桥经验”从最初的“调和阶级矛盾”到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“维护社会治安”;从新世纪初“加强社会管理”到新时代“创新社会治理”。各地结合实际,大胆探索,创新建立了着眼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,与开放、动态、信息化社会环境相适应的社会治理体系:一是立体化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明显问题为突破口,完善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,把党的政治、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、服务优势,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。二是服务化的社会管理保障体系。依照以人为本、执政为民的要求,把人民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、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,寓治理于服务之中,实现治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。三是动态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。树立多方参与、共同治理的理念,发挥好各种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,通过平等地沟通、协商、协调、引导等方法,正确反映和协调每个方面、各个层次、各个阶段的利益诉求,兼顾好各方面群众的关切,促进社会动态平衡。四是系统化的社会安全防控体系。建立以有关职能部门为主体,群防群治辅助力量为补充,社区、社会面和内部单位防范为基础的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,实现街面防范网格化、社区防范物业化、农村防范自治化、场所防范保安化、重点部位技防化。五是数字化的社会管理信息体系。着眼于社会管理、城市运行管理、政务服务以及数据资源管理的需要,推进电子政务业务应用系统在基层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;大力推广民生热线、绿色邮政、网上信访、视频接访等做法,构建快捷高效的群众诉求表达新通道,推动实现社会服务与社会治理工作的智慧化、精细化。六是规范化的社会公平执法体系。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,按照标准化、流程化、精细化要求,从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入手,对执法具体环节和有关程序作出具体规定;健全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系统,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进入新时代,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,传统的社会管理的微观基础、党的群众工作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和体制机制,都相应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,人们的利益需求、行为方式和价值取向日益多样化。这些新的变化,使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对象更加多样、工作内容更为丰富、工作的社会环境更为复杂。同时,人民群众对我们党和政府认同已经从情感认同逐渐向法理认同、利益认同转变;对党委、政府的诉求不但有着物质方面的,而且有着更多的社会诉求,权利意识、法治意识、监督意识较之以往有了很大增强;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仅需要勤勤恳恳,而且对专业背景、领导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有着更高的要求。“枫桥经验”的创新发展,较好地适应了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,切实增强了基层群众工作的针对性、实效性。
习强调:“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。”这是铿锵的宣示,更是行动的纲领。学习、推广“枫桥经验”,最重要的是按照习的要求,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的源泉,始终遵循执政规律、社会主义建设规律、人类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律,从而不断赋予“枫桥经验”新的时代内涵,使其慢慢地加强新的活力。
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。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,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。学习、推广“枫桥经验”,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,必须正确把握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、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,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,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,既格外的重视又不超越阶段,不断的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牢牢把握以问题为导向的思想方法。纵观人类发展历史,一切发展进步无不是在破解时代问题中实现的。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,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攸关的教育、就业、收入分配、社会保障、医疗卫生、住房、环境等问题,从而使“枫桥经验”更接地气,持续发展。
正确处理以创新为重点的土洋关系。抓创新就是抓发展,谋创新就是谋未来。在当前体制转轨、社会转型、利益多元、矛盾凸显的新形势下,推广学习“枫桥经验”,既要传承也要创新。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,全国互联网覆盖率达到85%以上,电子通信网络也已迈入4G时代。充分的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,把“脚板走访”与“网络对话”有机结合起来,为党和政府了解民意、体察民情、化解民忧提供新渠道,为群众实现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提供新平台。
不断提高以服务为先的群众工作水平。做好群众工作既要政治过硬,又要本领高强。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,优化知识结构,拓宽眼界视野,提高理论素养,增强群众工作的科学性、预见性、主动性,使领导和决策体现时代性、把握规律性、富于创造性,避免陷入少知而迷、不知而盲、无知而乱的困境,为开创新时代群众工作新局面提供更有力、有序、有效的组织保证和能力支撑。(作者 顾伯冲)